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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做好“五一”期间旅游安全和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6-04-23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各区旅游局,各旅游企业:
    “五一”小长假即将来临,旅游市场将迎来市民出游高峰,为确保旅游安全有序,让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安全、舒心的节日,现就做好“五一”期间旅游安全和文明旅游工作通知如下,望各负其责,抓好落实。
     一、切实提高认识,落实安全责任
“五一”将迎来旅游旺季,游客、市民出游多,人流、物流、车流量大,加上近期降雨较少,天气干燥,全市旅游安全工作形势严峻。各区旅游局、各旅游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,准确把握旅游安全形势,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周密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,积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的准备工作。要严格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强化安全措施,层层落实责任,切实保护好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。旅游景区要加强安全措施防范,特别是游乐设备的保养、维修,道路护栏、安全警示的设置等,严防发生拥挤、踩踏等事故。旅行社要突出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保障,突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。星级饭店要重点抓好消防安全保障、食品卫生安全等。
    二、强化监管措施,加强安全检查
各区旅游局要根据“五一”假日旅游安全特点,主动联合安监、交通、国土、交通运输、消防、食品药监等部门,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,排查消除安全隐患。重点对旅游景区、星级饭店、星级餐馆内的游乐设施、索道、旅游观光车、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消防安全设备、餐饮卫生许可等进行安全检查。特别是针对五一即将开园营业的景区和游乐场所,节前进行重点排查,重点检查景区内的消防、餐饮、卫生以及游乐设备是否相关安全检验许可并在有效期内,没有质监部门验收合格的游乐设备一律停止运作。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,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,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,确保旅游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排查和排除。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开展旅游安全自查,发现安全隐患问题,立即整改。
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旅游团队交通、游览安全,租使用合法的、有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并签订包车合同;对导游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防止发生旅游交通事故。旅游过程中,如遇到热点景区出现游客量超过最大容量情况,随团领队和导游要积极和游客沟通,征得多数游客同意后,可采取合理调整行程,避开高峰时间等措施,避免游客安全受到威胁,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与市旅游局沟通,并与当地旅游部门取得联系。
    三、积极宣传动员,倡导文明旅游
各去旅游局要充分利用旅游景区、旅游饭店、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,广泛宣传动员。发挥文明督导员、志愿服务队的作用,积极开展文明告知、文明提醒、文明规劝,加强宣传教育,强化游客文明意识。旅行社和导游、领队要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、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,及时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。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,通过宣传正面典型,曝光不文明行为,依规执行对不文明旅游者的追责制度,积极营造文明旅游、理性消费的良好旅游环境。
四、加强市场管理,做好旅游投诉工作
各区旅游局要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,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,严厉打击哄抬价格、以次充好、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、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等违法行为,狠抓“黑车”、“黑导”、非法“一日游”治理,净化旅游市场环境。特别是雪野区旅游局要做好雪野湖周边星级餐馆的监督工作,避免出现 类似于“天价鱼”等事件。各区旅游局遇到旅游投诉事件要及时处理,不要互相扯皮,对既涉及本部门职责又涉及其它部门职责的案件,应及时移送相关材料,以同步分别处理或联合处理的方式办结案件;案件处理完毕后,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其他相关部门和旅游部门。
五、坚持假日值守,落实旅游安全报告制度
各区旅游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制度,加强对本区旅游企业监管监察力度,认真执行“五一”期间的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,坚持24小时值班、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,及时受理旅游投诉咨询,确保信息渠道畅通。领导干部要坚持在岗带班,提高应急意识,确保信息畅通、反应敏捷,出现情况处理果断、化解及时。遇到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处置并如实上报,不得故意迟报、漏报或瞒报。假日期间市旅游局值班投诉电话:0634-6212565、0634-6221271


莱芜市旅游局
2016年4月28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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